首届兴安基杯上海围棋超级联赛规程
2013-04-11
一、主办单位:上海棋院
二、总冠名单位:兴安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
三、承办单位:上海清一围棋社 上海市虹弈围棋俱乐部
四、协办单位:各主场单位
五、比赛时间:2013年5月至11月
六、参赛资格:
每队需报领队一人(允许运动员兼任),运动员5-8人(运动员不得低于5段),参赛要求如下:
①男子业余6-8段、职业棋手统称为“受限棋手”,每队至多可报两名“受限棋手”,且在总共15轮比赛中,“受限棋手”总计上场不得超过22人次。
②每队必须包含一名女棋手,女棋手职业业余不限,且女棋手不统计在“受限棋手”之列。但每队女棋手必须在总共15轮比赛中上场超过10次,不到10次者,每差一轮扣除全队一个积分。
③报名单位须满足以下条件一种:(1)上海市各区县棋牌管理中心或围棋协会,(2)社区体育俱乐部,(3)上海棋院认证大型围棋俱乐部,(4)大专院校,(5)围棋特色中小学,(6)组委会特批单位。
七、报名要求:
1、 各参赛队由领队负责报名,参赛棋手在同一赛季只能代表一家单位参加比赛。
2、各参赛队可电话报名或邮件报名,收到确认回复报名方才有效。
3、特设个人报名。即个人有意向参赛,但没有找到队伍,可直接向组委会报名,组委会将会安排各参赛队在领队会议上进行摘牌选秀。个人报名要求达到业余5段水平,且各参赛队摘牌后不能违背参赛资格。
4、报名时间:2013年4月10日至2013年4月25日。
5、首届“兴安基杯”上海围棋超级联赛限报队伍16支。如超过16支队伍,以下列标准依次筛选:1是否有主场承办比赛能力。2报名时间。
八、比赛办法:
1、执行2002年中国围棋协会审定的围棋竞赛规则。
2、超级联赛分为春秋两赛季进行,开幕式定于5月5日周日,根据棋院领导和兴安基公司领导时间最终确认)下午进行,其他比赛为每周1-2轮,定于每周二晚上进行。地点为赛会制,每场比赛地点不尽相同。具体赛程地点在领队会上公布。
3、实行领队负责制,每队由领队赛前15分钟提交比赛名单与名单对应台次,若赛前15分钟未交名单,则由对手排定该队的台次。其中第一台为主将,开赛前5分钟由裁判长从2,3,4台中统一随机抽取一台为快棋,快棋时限为每方10分钟保留时间,30秒读秒5次。其余慢棋为每方90分钟包干,单官计时,超时判负,细则以补充规定为准。
4、每轮3:1或者4:0者得3分,1:3或者0:4者得0分,2:2主将胜得2分,2:2主将负得一分。15轮后依积分高低排定名次,若积分相同,则比总胜局数,随后依次比较主将胜局数,快棋胜局数,业余5段棋手出场数,女棋手出场数,如仍无法区分,抽签决定名次。
九、升降级办法:
1、获得前八名的参赛队授予上海围棋超级联赛超级队称号,同时获得2014年上海围棋超级联赛的参赛资格。
第九至十六名的参赛队授予上海围棋超级联赛甲级队称号,同时获得2014年上海围棋甲级联赛的参赛资格。
2、2013年进入超级、甲级的队伍在参加2014年上海围棋超级、甲级联赛时如未及时报名参赛,视为自动放弃比赛资格,其资格按名次依次替补。其余2014年新报名的队伍统一参加上海围棋乙级联赛。
十、奖励办法:
1、冠军每队20000元,亚军每队10000元,第三名每队6000元,第四名每队4000元,第五至八名每队2000元。同时颁发奖杯,证书。
2、设怪兽奖(最佳主将)
中坚奖(业余5段最高胜率)
兰心蕙质奖(最佳女棋手)
运筹帷幄奖(最佳领队)
各单项奖均设证书,奖金或奖品。
十一、裁判及仲裁:
裁判长由国家级裁判担任,仲裁由资深前辈担任,裁判员由组委会选聘。
十二、参赛须知
为保证上海围棋超级联赛严肃性和规范性,特此规定:
1、每轮上场不足三人视为弃权,取消全队本轮成绩。
2、 总计弃权三轮或连续弃权两轮,取消该队全年联赛成绩,该队及其下属领队,队员禁止参加上海围棋超级联赛三年以上,并有权对其追加其他比赛的禁赛处罚。
3、如有特殊情况,需提前两周与组委会和对手协商,如此不在禁赛范围内。
4参赛队及队员有义务接受媒体及主办协办单位的采访,并配合电视及网络直播。
十三、参赛费用:
1、各参赛队报名费600元。
2、参赛押金1000元(个人无故弃权罚款200元/次,团队无故弃权500元/次,如无弃权比赛结束后全额退回)
十四、本次比赛解释权归“兴安基”杯上海围棋联赛组委会所有
十五、联系方式:
报名咨询电话:13817092236 吴老师
报名邮件:hyq221@hotmail.com
首届“兴安基”杯上海围棋超级联赛组委会
2013年4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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